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 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

2024-09-07

中央政法委从深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出发,作出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的战略部署,对维护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公安部正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市委、市政府也在全市部署实施"平安北京"建设,均对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新的历史条件和政策背景下,需要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社会消防管理新措施,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首都消防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问题。下面,本文结合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建设,对社会消防管理创新问题进行初步探索。北京天一消防检测维保公司转载-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 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 文/赵子新。
一、新时期对首都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现今,首都社会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人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需求随之不断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国际化不断推进,各类新的社会消防矛盾也在不断显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的任务日趋艰巨和繁重,首都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打造"世界城市"对消防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市委、市政府立足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打造"世界型"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方针,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积极开创首都科学发展新局面。这是全面推进首都社会消防管理工作跨入全国**行列,向国际领先看齐的大好机遇,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找准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更好、更快的提升首都社会消防管理水平,高标准、高质量为首都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首都消防安全问题的政治敏感度、关联度增强。党中央提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和谐社会建设,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首都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更高、任务更重,与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问题政治敏感度、关联度也随之增强,在北京,一旦发生严重火灾事故其在国内外的关注和影响将更大更强。

(三)公众对消防服务管理水平的期望值增高。新时期首都人民生活水平和维权观念、消防素质明显提升,对其生产、生活及消费环境的消防安全保障需求不断增长,同时对政府加强消防服务管理的愿望更加强烈、期望值更高。以往仅仅依靠单一部门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必须借鉴国内、国际的先进消防管理理念、经验,深化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整合有效资源,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四)互联网时代赋予公众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新世纪全球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这一新生传媒工具,较电台、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宣传报道速度更快捷、宣传面更广泛,使得公众对各类政务工作和社会问题拥有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消防工作以及火灾事故报道更加公开、透明已是必然趋势,这就要求我们需用更加规范的消防执法、更加有效的灭火救援、更加完善的管理服务,顺应时代发展,全面接受公众监督,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五)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提供更好的消防服务与保障。随着首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高端商务区、繁华商圈大量涌现,各类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先进生产设备投入增加、国内国际订单更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对社会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更大。另外,一些合资、外资企业受发达国家消防管理工作经验影响,在依法纳税后对当地政府消防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也有较高程度依赖,消防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当地的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
二、首都社会消防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首都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单位积极参与下,取得长足进步,诸多消防安全问题特别是严重影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社会面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社会消防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首都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单位及群众整体消防素质达不到应有的要求。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应该有的消防设施器材不按要求设置,应该执行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分工、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不按要求落实,特别是一些生产和经营单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短期行为,带险生产、违章经营和随意改变使用性质的现象屡有发生。一些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缺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私搭乱建房屋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安全通道,甚至擅自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对生产、生活环境安全构成影响和威胁。

(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消防管理在基层呈现弱化。市级、区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消防工作能够建章立制,有规定、有文件、有会议、有部署、有检查,但是具体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往往逐级衰减呈弱化状态。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力量抓,基层消防工作组织不健全,专(兼)职消防力量不足;二是没有精力抓,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消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三是没有用心抓,消防工作不容易出"政绩",基层落实起来存在不同程度应付现象。还由于基层消防工作弱化,导致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源头性问题得不到把关,存在的消防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成为火灾频发区和小火亡人"重灾区"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城市发展速度滞后。消防基础设施是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时期首都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但是,消防规划、消防队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通信等基础建设在局部区域还是相对滞后,与国际甚至国内的城市综合消防保障标准比较有不小的差距,不能很好满足首都打造"世界型"国际化大都市战略发展规划的消防保障需要。另外,乡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缓慢,达不到一镇(乡)一队,有的乡镇建成专职消防队后保障能力不强,队伍战斗力偏低,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四)城市综合管理不善导致消防安全源头性问题。当前,一些因城市综合管理问题衍生的火灾隐患不断显现,由此导致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如违法建设导致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导致原有消防设计不能满足生产、居住或营业消防安全需要,单位大量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增大自身火灾荷载及火灾危险性,非法经营或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营业性场所火灾隐患情况突出等源头性问题,对区域消防安全都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

三、推进首都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举措

北京打造"世界型"国际化大都市,不但社会经济、基础建设、人文环境要与国际接轨,社会消防管理工作也亟需提升,实现新突破、新跨越。鉴于当前首都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实际,应推行如下创新举措:

(一)创新思路,转变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首都社会消防管理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摆到社会消防管理的首位,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安全利益。同时必须改变消防工作仅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局面,需要树立"大消防"理念,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并实施项目化管理和年度考评,真正实现社会消防管理齐抓共管局面。从过去消防管理多以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合法建筑(场所)规模实体为主,转为将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农村、流动人口、违章建筑、非法场所一并纳入消防管理范畴,加强这些薄弱区域的基础建设、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综合治理,以消除"短板",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

(二)创新管理,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党的十七大以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各级行政部门"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的问题。社会消防管理也应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是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由单纯监督向服务管理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是降低行政审批门坎,畅通"绿色"通道,在实际中按照过程体现服务、结果体现把关的理念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冲破阻力障碍,做到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不降低法规标准。三是实行公正廉洁执法,把规定的标准、程序、内容等公之于众,把禁令和"高压线"交给群众,学会在监督状态下工作,通过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提高消防管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创新机制,建立完善各类消防工作组织。社会消防管理要依托各类组织和社会力量建立起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基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建设,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相关办公设施,合理投入经费保障日常工作;二是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标准保障落实消防站址、运行经费、消防装备器材、消防服装,实施强化训练和实战演习,提高战斗力;三是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加强农村、社区以及小单位、小场所消防管理;四是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及服务。

(四)创新方法,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新修订《消防法》更加强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部也专门提出要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为此,我市已分别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社区和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等五类场所,制定印发《北京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并明确规定完成时限及达标要求,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将逐步改变"保姆式"被动消防工作局面,充分调动单位主动性、积极性实施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更有利于将消防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自家院内"。

(五)创新法规,完善消防管理政策支持依据。结合新时期消防工作新要求,通过实地调研、科学论证、系统规划,制定实施适应首都经济发展需要的消防管理政策、标准和法规,是推动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一是按照新修订《消防法》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修订颁布《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解决细化条规、针对实际和操作性强的问题;二是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城乡消防发展规划》等配套规划体系,把消防事业发展摆到经济和城市发展日程,利于同步发展、同步推进,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推动制定我市《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筑装修消防材料标准》等法规、标准的出台,便于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管把关,协同落实。

总之,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涉及诸多层面、诸多内容,需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共同管理、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才能保证落实。同时,社会消防管理只有创新思路、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标准,才能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首都打造"世界型"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作者: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赵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