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哲明,徐高峰
公按派出所实施消防按全监督检查是公按部3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赋予公按派出所的一项新职能,是加强社会消防按全监督检查,提高社会防御火灾事故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有效途径。它对弥补消防监督替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由于种种原因,自《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布施行以来,公按派出所实施消防按全监督检查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许多工作只是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笔者通过对浙江省湖州市三县三区基层派出所的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使公按派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很好地起到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按全的作用,应该引起公按消防部门高度重视。
影响公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实施消防按全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责权不够统一,认识不够到位
目前,多数公按派出所认为,根据上级要求实施消防监督,责任有了,但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时,只有调查取证权,而没有处罚权,对被监督单位威摄力不够,这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基层派出所的积极性。基层消防大队不愿下放权力,双方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对“责”和“权”的认识有差别,行动、步调不一致,这是派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障碍。
2、对消防业务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实施
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仅仅依靠次数有限的消防业务培训,要使派出所民警都能熟悉并掌握消防业务技能,这是不现实的。因此,应加强对派出所消防业务的培训和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
3、执法程序繁琐,导致派出所热情有余而精力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主体是公按消防监督机构。公按部36号令和各地公按部门的《实施办法》都没有脱离这一执法主体。《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各地公按部门的《实施办法》都明确规定,公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公按消防机构印章.以公按消防监督机构的名义作出。为此,公按派出所每发出一份法律文书或作出一项行政处罚,都必须到消防机构审核审批。如此繁琐的执法程序,往往导致基层派出所即使开展防火检查,常常走马观花的多,深入检查的少,发现火灾隐患口头提出改正的多,发书面整改意见书的少,实施处罚的就更少。由于监管不力,使一些火灾隐患酿患成灾。
另外,基层消防大队与公按派出所相互联系不够,业务上缺乏沟通,同样给派出所实施消防按全监督检查带来了阻力,不利于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和防火业务的提高。
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进程。事实上公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优势是十分明显的。就浙江省湖州市而言,该市现有企事业单位5000余家,公众聚集场所200余处,全市仅有公按消防大队6个,消防监督干部21名,实施社会消防监督力不从心。但全市三县三区共有警署、中心所30余个,基层派出所100余个,责任区民警1000余名,如果真正做到责任分解,消防监督的社会覆盖面必将大大增加,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失控漏管现象,遏止火灾攀升势头。要加强消防监督的社会面控制,就必须依托派出所管理便利、情况熟悉的优势,走消防监督社会化的道路,夯实消防基础,把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落实到派出所,以确保社会的消防按全。
笔者认为,解决好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难题,是公按派出所真正全面和深人实施消防监督的关键所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l)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下放权力。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涉及的是消防、治安、法制、派出所这一公按整体,并不因消防机构不愿放权或派出所不愿接受责任而对立。树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切围绕{汀目的,切实解放思想,这是充分调动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性的前提。同时,明确消防大队与公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责范围、权限,规范公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县(市、区)公按(分)局应根据公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公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同时,消防监督部门要调整消防按全重点单位和直接监督管理的单位,赋予基层派出所管辖监督的权限,由派出所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自行裁决实施处罚,使公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权限得到细化,监管力度得以深化。
(2)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派出所应尽快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消防专管员队伍,形成完善的消防专管员网络。消防监督机构要积极地对派出所领导和消防专管员进行消防按全业务知识和执法程序的培训,使其成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骨干力量,成为消防执法的行家里手。同时,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全面培训。可以推行建立大队防火人员派出所联系点制度,每个防火人员固定联系.2一3个派出所,具体指导消防监督检查及对民警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民誓的消防业务知识和消防行政执法水平,使每位责任区民警均能独立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要简化执法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县(市、区)公按(分)局在制定的《公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中,应考虑将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与治按案件程序进行并轨。法律文书不管是当场改正也好,期限改正也好,或是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都可以盖好章发下去,但下发时要制订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要有据可查,法律程序规范,要积极为派出所消防执法提供方便。
(4)要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络沟通和协同配合。基层消防大队对企事业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应该多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执法。双方共同执法检查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实地的培训和指导,这对于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水平,效果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