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初起范围小、火势弱,是用灭火器灭火的**时机。因此,正确合理地配置灭火器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扑灭同一火灾而言,不同灭火器的灭火有效程度有很大差异: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剂用量较大,灭火时间较长;干粉灭火剂用量较少,灭火时间很短;卤代烷灭火剂用量适中,时间稍长于干粉灭火剂。配置时可根据场所的重要性、对灭火速度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综合考虑。
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有明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会显著降低,影响灭火效能;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内压会增加,灭火器有爆炸伤人的危险。因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内。
各种灭火器的操作方法不尽相同,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灭火器顺利灭火,同一场所**采用同一类型的灭火器,或选用同一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几种灭火器相比较,卤代烷1211灭火器价格最高,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次之,其余的相对较便宜。二氧化碳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体积**。为保护大气臭氧层,在非必要场所不得配置卤代烷灭火器。对于有防震动要求的计算机主机房等场所,不得选用推车式灭火器。
有很多计算机机房配备空调,计算机机房的温度应调到25℃左右。下面介绍一些由于空调原因引起的火灾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空调器按其功能分为电原型和电热型两种,一种只能制冷,另一种冷暖两用。空调器主要由3部分组成:一是制冷循环系统,二是通风循环系统,三是电气控制系统。空调器火灾原因主要有:
(1) 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 电源线与电机等连接接头接触不良或松动,过热打火引热空调机塑料外壳等可燃物起火。
② 选用的导线截面积过小造成超负荷起火。
③ 选用的插头容量过小、耐压低,导致被击穿,引起短路起火。
④ 保险丝与空调器容量不匹配,当出现故障时不能迅速熔断而起火。
⑤ 误接电源起火,如窗式空调器通常使用单相220V电源,电源插头是单相三线插头,误以为是380V的三相电源,因误接起火。
⑥ 安装位置不当。空调器安装在可燃构件上,距离窗帘、木结构等物体间距过近或安装在潮湿部位未作防潮防雨处理,或遮挡面积不够,夏日空调冷凝器受阳光照射时间过长,正午高温时温度高达40℃以上,使得空调机连续运行几小时,压缩机过热,过载保护器频繁动作烧毁压缩机或电路起火。
(2) 电热型空调器的风扇停转
风扇停止转动有两种原因:一是空调机本身发生故障,例如轴承磨损使风扇叶片偏转,卡住外壳,造成风扇停转;二是风扇和电热管受不同开关控制,空调机关闭时未切断电热部分的电源。若风扇停转,热量大量积聚,温度不断升高,能引燃电热管附近的可燃物。
(3) 油浸电容器击穿时产生的高温火花引燃机内衬垫与分隔板的外壳等起火
电容器被击穿的原因:一是电源电压过高;二是受潮漏电,电容器质量差,受潮后绝缘性能降低,漏电增大,导致击穿。
(4) 使用不当引起
① 没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电热型空调器,停止其制热后,没有用通风挡冷却其电热部分。因为电热丝热惯性很强,空调器电热部分断电后,若不用风扇对其冷却,电热部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仍然保持着较高的温度,烘烤着四周的可燃物,时间一长,导致可燃物分解、碳化、起火。
② 空调器停止后立即被启动。空调器停止后的短时间内,其压缩机进、排气两侧压力差比较大,应让高、低压两侧经毛细管达到平衡后再启动,否则,很可能因压缩机负荷增加,电流剧增,导致电动机烧毁。
(5) 电源电压过低引起
电源电压过低使空调器、风扇电机转速过低、散热不好,温度过高引燃隔板、衬垫起火或电机过热线圈短路起火。
① 选择质量好、信誉佳的空调器品牌。
② 请专业空调器安装人员安装空调器,选用与空调器相匹配的导线、插头及保险丝。
③ 空调器不应安装在距窗帘过近的地方,或窗帘布应采用阻燃织物。
④ 使用电热型空调,停止制热后,先用通风挡冷却其电热部分,待2 min后方可关机。
火灾风险等级分为4级,分别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1) I级
① 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②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²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²的地下商场等。
③ 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④ 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2) II级
① 民用建筑:书库、舞台、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m²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m²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② 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1) I级
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2) II级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
(1) I级
食品、烟酒, 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 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2) II级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3) III级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